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近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68 号,以下简称"《监管 工作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年 报监管工作函中所列问题回复并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清青环保业绩变化。公司于 2018 年 6 月以 3.2 亿元收购秦皇岛市 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100%的股权,增值率 1833.38%, 交易形成商誉 2.74 亿元。清青环保业绩承诺期为 2018 年-2020 年,各年为累 计计算。根据历年年报,清青环保 2018 年扣非净利润为 4224 万元、2018 年与 2019 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为 8107 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为 1.23 亿元,业绩 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41%、115.81%、102.3%。业绩承诺期后,2021 年-2023 年, 清青环保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92 亿元、0.46 亿元、1.01 亿元,毛利率分别 为 33.31%、25.15%、3.52%,净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