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韩建河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职务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