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韩建河山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 名。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的要求以及提名、选举、更换的程序、独立董事的职权、 工作条件、取得经济补贴等内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