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天马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天马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 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