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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修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四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2 | | 第四章 | 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别规定 5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6 | | 第六章 | 附则 6 |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 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