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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火炬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678TORCH ELECTRON(603678)2023-12-22 10:4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