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火炬电子子公司管理制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营 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及注销管理 第八条 子公司的设立须遵守中国及注册地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与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禁止盲目扩张。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股东的 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