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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JSNEJSNE(SH:603693)2023-08-28 08:4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省新 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 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 i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