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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3693JSNE(603693)2023-10-27 10:1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 关文件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建 蔡 强 巫 冯永强 2023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 建 巫 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的专业资格和能力,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时,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因此,我们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