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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香飘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711XIANGPIAOPIAO(603711)2024-04-17 10:1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新聘、续聘、改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