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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将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内容,并 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坚、安林、李云超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 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