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报告 1-3 二、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162号 mg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安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公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