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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 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六条 经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