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48 号)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安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90,000.00 元,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165,094.3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3,524,905.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40 号"《验资 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安 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完成对天安新材相关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