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秦安股份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 法律意见书 1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秦安股份")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相关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 声 明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已书面承诺,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