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星光农机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坐落于湖州市南浔 区和孚镇和孚村、新胜村(和孚镇2016-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售给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和孚镇人民政府")(及其指定平台公司), 交易价格区间为1.10亿元至1.35亿元。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 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交割款项、办理过户手续等)。 同日,公司与和孚镇人民政府签署了《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 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分为已建地块和未建地块(共100亩),根据现场情况和未 来使用安排,将100亩地块分割成40.80亩已建地块和59.20亩未建地块进行交割并交易, 其中,已建地块40.8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和孚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平台公司进 行交易,未建地块59.20亩土地由和孚镇人民政府进行回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