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1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总 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副总经理四名,财务总监一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负责 开展公司各项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