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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坤 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默尔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目的是保证子 公司及孙公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发展助力。公司对预计被担 保子公司及孙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前述担保的 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2 月 1 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