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拟提交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本次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相关材料递交我们审阅,我们在了解本次交易的背景、就有关情况向与本次 事项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沟通并进行认真的核查后,认为: 本次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既 定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 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上述事项,并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形成与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