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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603863SongYang(603863)2024-01-30 09:4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 筛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