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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603863SongYang(603863)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配合监事会的 审计活动。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