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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603863SongYang(603863)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三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