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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603863SongYang(603863)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提出 薪酬方案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上述部门统称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根据《公司章 程》或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