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 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 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 召开临时会议: 1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