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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3922JHS(603922)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 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 用。 (二) 非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