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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603977Guotai Group(603977)2023-10-24 11:2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经理层其他成 员的工作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必要时可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并负 责落实。 第四条 凡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会 请示报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经理层)决策的事项,一般 应事前听取董事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决策。凡生产、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集团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或董事长 ,下同)报告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内容,明确经理层对董事会 的责任、行使职权、职责履行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 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和监事 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报告原则 报告周期以年度、半年度报告等形式开展,其中年度工作 报告应作为董事会年度会议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半 年度会议听取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第六条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