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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3977Guotai Group(603977)2023-10-24 11:19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股东大 会的议事程序,规范股东大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5 人,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