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的审计资 质及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大华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大华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二)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毛英莉,199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