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4、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6、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的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