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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978Sunxing(603978)2024-08-09 08:51

康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2114 号 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 T1-19 层 19/F, Kerry Plaza Tower 1,1-1 Zhongxin 4th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PRC. 邮编/Zip Code:518048 电话/Tel:0755-88600388 电子邮箱/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