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 公室,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除此之外,董事会应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