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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以及大股 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股东")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特定股份")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 确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