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创园: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