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3-05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公司 36,913.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合计配售"新 港转债"2,753,980 张,占发行总量 74.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