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月)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