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51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年 8 月 9 目出具的《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1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 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项回复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70,059.90 万元,截至 2023年 3 月 31 日使用 29,529.83 万元,使用进度比例较低,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2)前次募投项目中,"年产7万吨水玻璃、7.5万吨绿色轮胎 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和"研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