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饮 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 他相关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 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 者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