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体投入比例达 97.12%。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宏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公司")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柏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