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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5580Hengsheng Energy(605580)2024-08-19 10:4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 至 2 名。 第十条 公司证券业务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有关重大问题 的议事机构,主要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 的研讨;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