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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上海港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委员: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 阅,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