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港湾基 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任职资格等信息后,我们认为被提 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决策、协调、执行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候选人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陈振楼 我们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