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仁青 陈振楼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港湾基础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我们认为徐望先生、兰瑞学先生、 刘剑先生、Vivienne Zhang 女士、王懿倩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 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公司高管的其他情形。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事项。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仁青、陈振楼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