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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回避;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 基于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 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