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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688002Raytron(688002)2023-12-22 09:5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 限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 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会议也可以采取现 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