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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002Raytron(688002)2023-12-22 09:5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单 位或自然人。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当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的股东。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