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二到四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 外的其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