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