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天 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