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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88003TZTEK(688003)2024-04-19 10:08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和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董工作制度》")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 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独董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所列事项和行使《独董工作制度》第 十九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