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聚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 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莹莹律师、佀荣天律师(下称"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聚辰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 - 1 - 法律意见书 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